民盟郑州市委关于评选2018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

编辑:民盟郑州市委 发布于:2018-11-21



各总支、支部:

一年来,我市广大盟员在民盟河南省委、中共郑州市委的领导下,在中共郑州市委统战部的指导帮助下,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十九大会议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民盟中央、省、市有关会议精神,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切实抓好自身建设、参政议政、社会服务等工作,为助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,取得了突出成绩。为了总结经验,宣传和表彰先进,经盟市委研究,决定对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  评选条件:

(一)  先进集体条件

1.深入学习中共中央、民盟中央和中共河南省委、民盟河南省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,认真学习盟史、盟章及统战政策。组织盟员参加盟市委举办的各种座谈会、报告会等大型盟务活动。

2.党盟关系融洽,领导班子团结。

3.按照盟章和《民盟河南省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正常换届。

4.积极参与民盟河南省委“五星支部”评选活动。

5.积极开展支部活动,集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能吸引广大盟员参加。积极撰写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,每年至少报送2篇信息,并被盟市委微信平台和盟市委网站采用。

6.积极主动发现人才,组织发展工作成绩显著。20人以内的支部每年至少推荐1名入盟积极分子,20人以上的支部每年至少推荐2名入盟积极分子。

7.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建言献策,向盟市委报送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或提案、议案素材,每年撰写提案建议3-5篇。

8.盟费收支规范,公开透明,按照要求向盟市委汇报盟费收支情况。

9、积极参加脱贫攻坚、教育帮扶、医疗帮扶、“黄丝带”帮教、社区服务、烛光行动、同心实践等盟市委社会服务工作。

(二)先进个人条件

参选个人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。先进个人分为参政议政先进个人、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。

1.参政议政先进个人评选条件:

 = 1 \* GB3 能够主动开展调查研究,认真撰写并反映社情民意(需附所撰写社情民意稿件);

 = 2 \* GB3 参政议政成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,所提意见、建议受到市领导或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,引起媒体、社会的关注(需附相关批示、链接或者截图);

 = 3 \* GB3 积极参与盟市委参政议政调研活动,表现突出或者做出突出贡献者;

 = 4 \* GB3 有被盟市委采用的提案、大会发言或者社情民意素材;

2.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:

 = 1 \* GB3 参加在贫困地区开展产业、文化、科技、医疗等助力脱贫攻坚行动,至少参加2次活动;

 = 2 \* GB3 参加“烛光行动”活动,每年至少2次,其中在省市民盟援建的“民盟烛光”学校至少1次;

 = 3 \* GB3 参加“黄丝带”爱心帮教等法律服务工作,每年至少1次;

 = 4 \* GB3 积极参与建设民盟爱心工作站工作、捐款捐物等;

 = 5 \* GB3 积极参加省市联合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;

 = 6 \* GB3 积极参与盟市委同心实践活动,每年至少1次。

3.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:

 = 1 \* GB3 积极参加省市民盟、统战部、政协的征文等活动并上报相关稿件(需附相关稿件);

 = 2 \* GB3 撰写并及时向盟市委上报支部活动信息(需附相关稿件);

 = 3 \* GB3 撰写的稿件被省市民盟、统战部、政协采用的,将被优先评定(需附相关稿件)。

二、评选办法

(一)先进集体的评选,先由各总支、支部写出总结,盟市委综合评定。

(二)参政议政、社会服务、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不限名额,符合一项评选条件的就可报送参评材料,由相关处室进行初评,盟市委综合评定。

三、报送方式

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报送到民盟郑州市委组宣处。

联系人:朱珊珊 

联系电话:67188610

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报送到民盟郑州市委参调处。

联系人:张丽娜

联系电话:67183156

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报送到民盟郑州市委经科处。

联系人:赵常虹

联系电话:67183156

以上材料请于20181210日前报送至民盟市委邮箱:mmzzsw@126.com。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。邮件的题目和内容均需注明所在支部和申报项目。


民盟郑州市委员会

2018年1115

地址:郑州市北二七路76号 | 邮编:450000 | 邮箱:mmzzsw@126.com | 电话:0371-67183116

中国民主同盟郑州市委员会 | 豫ICP备14018319号基层新闻报送登录社情民意报送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