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总支、支部:
一年来,我市广大盟员在民盟河南省委、中共郑州市委的领导下,在中共郑州市委统战部的指导帮助下,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十九大会议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民盟中央、省、市有关会议精神,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切实抓好自身建设、参政议政、社会服务等工作,为助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,取得了突出成绩。为了总结经验,宣传和表彰先进,经盟市委研究,决定对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条件:
(一)
先进集体条件
1.深入学习中共中央、民盟中央和中共河南省委、民盟河南省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,认真学习盟史、盟章及统战政策。组织盟员参加盟市委举办的各种座谈会、报告会等大型盟务活动。
2.党盟关系融洽,领导班子团结。
3.按照盟章和《民盟河南省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正常换届。
4.积极参与民盟河南省委“五星支部”评选活动。
5.积极开展支部活动,集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能吸引广大盟员参加。积极撰写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,每年至少报送2篇信息,并被盟市委微信平台和盟市委网站采用。
6.积极主动发现人才,组织发展工作成绩显著。20人以内的支部每年至少推荐1名入盟积极分子,20人以上的支部每年至少推荐2名入盟积极分子。
7.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建言献策,向盟市委报送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或提案、议案素材,每年撰写提案建议3-5篇。
8.盟费收支规范,公开透明,按照要求向盟市委汇报盟费收支情况。
9、积极参加脱贫攻坚、教育帮扶、医疗帮扶、“黄丝带”帮教、社区服务、烛光行动、同心实践等盟市委社会服务工作。
(二)先进个人条件
参选个人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。先进个人分为参政议政先进个人、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。
1.参政议政先进个人评选条件:
= 1 \* GB3 ①能够主动开展调查研究,认真撰写并反映社情民意(需附所撰写社情民意稿件);
= 2 \* GB3 ②参政议政成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,所提意见、建议受到市领导或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,引起媒体、社会的关注(需附相关批示、链接或者截图);
= 3 \* GB3 ③积极参与盟市委参政议政调研活动,表现突出或者做出突出贡献者;
= 4 \* GB3 ④有被盟市委采用的提案、大会发言或者社情民意素材;
2.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:
=
1 \* GB3 ①参加在贫困地区开展产业、文化、科技、医疗等助力脱贫攻坚行动,至少参加2次活动;
=
2 \* GB3 ②参加“烛光行动”活动,每年至少2次,其中在省市民盟援建的“民盟烛光”学校至少1次;
=
3 \* GB3 ③参加“黄丝带”爱心帮教等法律服务工作,每年至少1次;
=
4 \* GB3 ④积极参与建设民盟爱心工作站工作、捐款捐物等;
=
5 \* GB3 ⑤积极参加省市联合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;
=
6 \* GB3 ⑥积极参与盟市委同心实践活动,每年至少1次。
3.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:
=
1 \* GB3 ①积极参加省市民盟、统战部、政协的征文等活动并上报相关稿件(需附相关稿件);
=
2 \* GB3 ②撰写并及时向盟市委上报支部活动信息(需附相关稿件);
=
3 \* GB3 ③撰写的稿件被省市民盟、统战部、政协采用的,将被优先评定(需附相关稿件)。
二、评选办法
(一)先进集体的评选,先由各总支、支部写出总结,盟市委综合评定。
(二)参政议政、社会服务、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不限名额,符合一项评选条件的就可报送参评材料,由相关处室进行初评,盟市委综合评定。
三、报送方式
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报送到民盟郑州市委组宣处。
联系人:朱珊珊
联系电话:67188610
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报送到民盟郑州市委参调处。
联系人:张丽娜
联系电话:67183156
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报送到民盟郑州市委经科处。
联系人:赵常虹
联系电话:67183156
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民盟市委邮箱:mmzzsw@126.com。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。邮件的题目和内容均需注明所在支部和申报项目。
民盟郑州市委员会
2018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