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市政协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大会发言

——关于构建我市新型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的 对策与建议
编辑:民盟郑州市委 发布于:2015-08-11

民盟郑州市委员会

 

4月份以来,围绕市政协十三届十次常委会相关议题,民盟调研组以座谈、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我市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, 并结合我市逐渐呈现的新型城乡结构,提出了构建我市新型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议。现将情况报告如下:

一、我市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

目前,郑州市所辖各县(市)、区共有乡(镇)成人学校76所,管理人员140余人,专职教师226人。有26所“省级示范性学校”,50所“市级规范性学校”。其中,新郑市的4所成人学校被列为“全国首批成人教育县级工作站”或“农村社区有学习中心能力建设(CLC)实验项目单位”。截至201412月,全市培训乡镇办事处级成人学校、社区学校骨干教师近400人次,通过开展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”和“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”,累计培训300余万人次。基本形成了场地基本稳固,实力不断增强,布局相对合理的农村职业教育网络。

二、我市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

1、数量少、规模小,质量不高,综合实力与水平不均衡,育人效果不突出我市76所农村成人学校,226名专职教师,却负责着302万农村人口的职业教育,平均1名专职教师要服务13363人。且这些学校基本上处于“机构空,牌子旧,无仪器、无设备、无实训、缺人员,工作缓”的状态,教学水平难以提高,教学质量难以保证,育人效果不够明显。所培养出来的学员,无法真正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,无法完全符合用人单位的标准。

2、专业设置保守、陈旧,多偏重或局限于电子、计算机、幼师、家政等传统专业,相关应用技术型人才接近饱和。大多学员毕业后,只能到富士康、华为等代工企业,从事流水线上的零件加工和生产工作。所急需的新型交通、能源、材料、生物科技等专业,开设种类与数量却非常少,完全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需要。

3、学员就业引导、服务和保障工作有待开创新局面、提升新层次。目前,我市不少农村青年劳动力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或成人职业教育,也普遍曾经外出务工3-8年。他们中的大多数人,虽然有了中、高级应用技能,却并未留在所务工城市,而是返回家乡继续从事低端的农业生产。与此同时,企业“用工荒”和中、高级技术人才匮乏问题日益严峻。导致这种矛盾的根本原因是就业引导、服务和保障工作不到位。如何创建科学、合理和完善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机制,是摆在农村职业教育面前的重要课题。

4农村职业教育受群众重视程度不够,宣传工作有待加强。多年来,“只有学习不好的人才会就读职业学校”、“就读职业学校白花钱、没有用”、“就读职业学校只能从事低端的体力劳动”等落后、保守、陈旧的观念,在广大农村仍然根深蒂固,而且成为困扰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障碍。

三、关于构建我市新型农村职业教育体系的对策和建议

今年21日,中央发布了一号文件《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,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》。其中乡村教育备受关注。重点提出“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,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。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,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。”由此看到,新型农村职业教育首先要打破地域观念,变“农村职业教育”为“农业职业教育”。即服务于农业发展的职业教育,它可以在农村,也可以在城市,包括所有开设涉农专业的中、高等职业教育。其次,要实现中等农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全体适龄农村人口的全覆盖,并逐步实现免费。第三,要把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培养目标。所以,我们提出:

1、整合农村职业教育资源,通过“合点并校”建立一批社区学院,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。打破“成人学校”和“业余培训”是培养应用技术人才主渠道的陈旧理念,依托河南省农业大学、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等开设涉农专业较为齐全的优质大中专院校,学习国内、外涉农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,全面整合当前农村职业教育资源,按照一定的人口比例(如“10万人农村常住人口:1所社区学院”),将我市各县(市、区)现有的成人学校合并、改制、升格为一定数目的“社区学院”,制定科学、合理的长期发展规划与年度任务目标,举办不同专业、不同层次的新型农村职业教育,对学员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(如减免学费、经济补贴),必然会有效推动我市涉农职业教育的发展。

2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,为涉农职业教育创造更加便利的发展条件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。首先,要改变以往“重数量”的做法,从而向“重质量”转变,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,支持各县(市、区)分别建好1-2所示范性社区学院,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关办学工作。其次,对于民办社区学院,要在行政审批、融资贷款、奖励补贴、税务减免等方面给予更为宽松、便利的政策;对于发展形势较好的民办社区学院,要在升格、扩招、用地划拨等方面予以实际帮助(如牵头服务、业务指导、沟通协调等)。再次,对于切实能够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促进中原经济发展而培养、输送高素质人才的优质社区学院,要视其贡献的大小,表彰一批、奖励一批、支援一批、升格一批。另外,对于社区学院的工作人员,在职称评定、评优评先、医疗养老和住房保障等方面要给予一定照顾和优待;民办社区学院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,可以纳入政府财政编制。

3、通过“政府牵头,学校主导,企业参与”,为学员创建科学、合理和完善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机制。农业职业教育学校的就业工作必须从“粗放化就业”向“精细化就业”转变。所谓的“精细化就业”,就是“对口就业 + 优质就业 + 高薪就业 + 长远就业”。宜由政府牵头成立行会性社团组织,从事农村职业教育结业人才输送和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的中介、服务、协调、规范、维权、考核等工作,吸引各式各样的企业作为行会的人才需求会员,吸引农村职业教育学校作为行会的人才供给会员,并使两类会员之间“结对子”、“搭班子”,广泛开展“订单式”培养和“定向委托培养”,从而促进用人单位及时进人,职业院校及时送人,力争做到“学生毕业就上岗”、“一个萝卜一个坑”、“工作优秀者可以晋升”。

4、支持一批优质普通中、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利用自身办学条件与资源,就地大力举办农业职业教育我市是全国的职业教育大市,是河南省的职业教育强市,拥有一批数量可观、实力较强、办学质量和水平有保障的普通中、高等职业院校(包括技工、技师类院校)。他们关心关注涉农职业教育发展,已经或尝试开始涉农职教专业,倾力参与到我市新农村、新农业、新农民的建设培养中。政府可以加大扶植力度,充分调动其积极性,有效利用其现有优势,深入科学地开设涉农专业,开展职业教育。首先要给予政策支持,允许、鼓励、支持普通中、高等职业院校举办涉农职业教育。譬如:郑州工业应用科技学院、郑州城轨交通中等专业学校,可以覆盖新郑市的农业职业教育;郑州成功财经学院、郑州商业技师学院,可以覆盖荥阳市的农业职业教育。其次要给予财政支持,对于设置涉农职业教育专业的普通中、高等职业院校,要按照其办学规模划拨一定的办学经费。再次要建立“优胜劣汰”的竞争机制,主动打破地域限制和招生限制,使优质农业职业学校既能够“走进来”,也能够“走出去”,不断扩大其办学规模与效应。最后要扩大农业职业教育的对象范围,农业职业教育不应只以剩余劳动力为教育对象,而应把学校所处农村区域的适龄人员都作为教育对象。对于优质农业职业学校,既要支持他们办好成人职业教育,还要支持他们办好普通职业教育,从而实现“技能 + 学历”的双结合,为学员结业后的“精细化就业”奠定坚实基础、铺平广阔道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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